2015-02-16來源:本站采編
為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選拔任用制度改革,擴大選人視野,拓寬用人渠道,加大市場化招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力度,經縣委政府研究同意,決定面向全縣公選四川光霧山旅游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》和《四川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公司簡介
四川光霧山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是由南江縣人民政府出資組建、獨立核算、自負盈虧、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國有獨資公司,注冊資本金10億元,其中貨幣資金0.5億元,實物資產9.5億元。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旅游景區開發與經營管理、水上游樂、休閑健身活動、旅游產品(商品)開發與經營、賓館飯店、會務服務、旅行社、餐飲娛樂、旅游客運、觀光車、索道、纜車、軌道交通、傳媒、旅游地產等。
二、招聘職位
面向全縣公開選聘四川光霧山旅游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1名。
三、薪酬待遇
年度薪酬30萬元(含基本薪酬、績效薪酬和任期激勵收入),具體按企業經營目標制定薪酬管理辦法。
四、招聘條件
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,均可報考。
(一)基本條件
1.政治立場堅定,擁護黨的領導,堅持社會主義道路,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;
2、依法辦事,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誠信廉潔,思想解放,勤奮敬業,團結合作,作風嚴謹,有良好的職業素養,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;
3.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,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,具有較強的戰略謀劃能力、組織協調能力、團隊建設能力、改革創新能力、風險防范能力和市場應變能力;
4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,身體健康。
(二)資格條件
1、年齡:52周歲以下;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31日。
2、文化程度:大專以上文化程度。
3、招聘范圍:全縣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(其中在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正式聘用的,按有關規定自動解除公職身份)。
4、任職及工作經歷要求:滿足以下條件之一。
⑴在機關事業單位擔任副科實職以上領導職務3年以上;
⑵具有四上企業2年以上董事長或總經理任職經歷;
⑶具有四上企業3年以上副總經理任職經歷;
⑷具有四上企業5年以上中層正職任職經歷;
⑸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具有從事金融、財稅、審計、企業管理、旅游管理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招聘
1.正在從事涉及國家安全或重要機密工作的;
2.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;
3.黨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滿的,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;
4.因個人原因,導致國有企業發生安全、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,或出現嚴重虧損,或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或重大經濟損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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